2016年5月5日 星期四

十二因緣 : 無明, 行, 識, 名色, 六入, 觸, 受, 愛, 取, 有, 生, 老死

      其實, 我真我不很了解十二因緣. 因此, 上網看了看. 再重新溫習我們的講議. 現在就了解多了. 我發現, 過去世二因和現在世五果都不能再改了. 可以改變的是現在世的三因了. 這三因, 愛, 取和有, 才是真正影響我們的. 而這三因, 又以愛為先. 我想, 要分析自己的苦, 得從愛開始尋了.

      愛—我想是因貪戀貪染為主. 每天, 我動的念頭不少. 不能不承認, 念頭中有很多都會讓我起煩惱. 例如: 今天要去工作, 路上避免不了會塞車了. 因此而想方設法的去避開塞車. 越想就越煩了. 因此, 煩惱來了. 苦也跟著來了.
      另外,有時在路上,看到一些不如意的事也會起煩惱. 如馬來西亞最流行的插位, 闖紅燈, 無訊號轉彎等, 可能是被嚇到, 因而會起惡念.
      我想,起這些念頭或惡念, 是因我本身的性格. 可能別人是不會起這些惡念. 所以, 這些惡念是因我現在世的五果而起. 為何有這五果呢? 照十二因緣去看,那是因為過去世的無明與行了. 因這過去世二因與現在世五果已不能再改變了, 我可以解決的管道就只有從現在世的三因著手了.
      現在世三因, 愛,取,有中, 又以愛為先. 所以, 可主攻愛了. 愛是貪戀貪染.要如何去貪戀,除貪染呢? 我想也只有從修行開始了. 修自己的心, 讓自己知足寡欲, 有一個感恩的心. 要看清 “境緣無好醜, 好醜起於心”. 因而,看到或遇到每一個人,事,物,不管是好或壞,善或惡, 美或醜,都知足,珍惜和感恩而不起惡念. 我想這樣, 惡念就不起了.煩惱也沒有了. 不過, 真是如此簡單和容易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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